以股東大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、高級管理層為主體構成我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構。
董事會下設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、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、風險管理委員會、審計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。董事會現有董事14名,其中獨立董事5名。
監事會下設監督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。監事會現有監事7名,其中職工監事3名,外部監事3名,股東監事1名。
董事和監事尤其聘請的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,是這些領域的優秀經營管理者/專家學者或者是高級管理人員。
董事會、監事會成員具備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專業的工作經驗,有效代表不同的投資和利益主體,又能很好的確保決策質量和監督水平。
各委員會切實履行工作職責,在制訂和實施各專業委員會工作細則的基礎上,發揮其監督、制衡和決策作用,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,規范運作。